中共金沙县委宣传部2024年农家书屋图书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中共金沙县委宣传部2024年农家书屋图书采购(采购标的)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正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石佛路综合楼29号2楼)(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HXGDL-2024-022号
项目名称:中共金沙县委宣传部2024年农家书屋图书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84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4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主要采购内容为按照《2024年金沙县农家书屋图书优选推荐目录》为中共金沙县委宣传部农家书屋每个点补充配齐图书,共计242个点的图书,拟采购图书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2023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 以下简称《推荐目录》)和《2024年贵州省农家书屋本版出版物重点推荐目录》内的图书。并负责图书配送至各乡镇农家书屋,配合完成项目相关售后服务及后期管护工作、验收、备案工作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30 日内完成本项目所列全部采购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新成立企业未发生税收缴纳的,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并加盖公章;
1.5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新成立企业未发生社保缴纳的,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并加盖公章;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涉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强制采购产品。
2.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响应,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4具体执行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提示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3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谈判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谈判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除能源、金融、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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