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3) 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4) 具有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出版物印刷)。(5)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如存在这两项记录的,递交响应文件时须一并提供有效的原做出决定部门认定其行为属于非严重或非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原件。每次印刷服务结束后,根据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绩效考核情况不超过2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付款。验收合格后,签写验收单。交付地址在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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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印刷服务
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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