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委托方为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第八条、《关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媒体条件的规定》(2020年修订)第二条要求,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现需采购信息披露服务;采购范围从中国证监会、国家新闻出版署《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条件的媒体名单》指定的媒体选取(《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服务范围:2026年-2028年(合计三个年度)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服务,包括股份变动公告、分红派息公告以及年度业绩报告、中期业绩报告、定期报告及摘要等法定信息披露公告。
3.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4.服务期: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由中央新闻单位主管、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从事经济类新闻采访报道的日报以及其依法开办的互联网站;或者是在本规定发布之前,已经具有依法依规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业务经验的日报以及其依法开办的互联网站。
3.上一年度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核验合格。
4.近三年内未因业务行为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国家新闻出版署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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