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乐县一行小学图书馆数字化及教学辅助设备综合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5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乐采购竞谈-2025-8 | |||||||||||
| 2、项目名称:南乐县一行小学图书馆数字化及教学辅助设备综合提升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 4、预算金额:97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97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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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详见招标文件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①本项目属于工业行业,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给予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自批准之日算起,成立不足一年,仅需提供财务报表)】;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5年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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