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拟开展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宣传服务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宣传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十万元以内。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相关宣传服务经验并提供佐证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项目内容:
(一)宣传视频
1.拍摄要求:聚焦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开展全流程拍摄,涵盖场景空镜、人物访谈及过程纪实,全面采集高质量影音素材。
2.交付标准:完整版视频(5分钟)、精华版视频(1分钟)。成片规格:画面高清,不低于1920×1080/25p,码流不低于15M,适用于影院、电视、网络及移动端播放。
(二)宣传报道
撰写永泰闽台农业原创文章2篇及以上,并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刊发。
本项目所有内容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
五、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须按项目内容编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不得超过十万元(超过视为无效报价)。
2.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如为委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