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锦州市委宣传部2023年农家书屋图书补充更新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中共锦州市委宣传部2023年农家书屋
补充更新出版物项目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推进农家书屋提质增效,切实提升全市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配置水平,按照辽宁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23年辽宁省农家书屋出版物推荐目录>的通知》(辽新出发﹝2023﹞4号)要求,中共锦州市委宣传部拟使用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60万元,用于2023年本市1122家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服务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资质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能够独立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基本要求的新出版书目数据,所供图书为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直供正版图书。
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自有或者租赁仓储空间或服务网点(须出具证明材料),具有自有(或租赁)配送能力及自有图书发行专业人员。
4、供应商应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二、采购项目内容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所供图书为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直供正版图书,不得加入非主渠道图书、盗版图书及其他类型非法出版物,若出现有盗版或其他类型非法出版物,投标供应商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图书品目、种类、数量与采购人所报出的实际订购清单相符,如果出现违例,超出订单以外的图书不予付款,违例供应超出订单5%以上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3、我市现有农家书屋1122个,其中黑山县278个,北镇市227个,凌海市257个,义县236个,古塔区9个,太和区53个,高新区26个,滨海新区36个。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书目单进行分包装配送,图书共1122包,每包≥50种图书。图书必须包装整齐,每包图书标明货物清单(货物清单应注明项目名称、包号、送货单位、图书名称、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时间、ISBN号、定价、册数等信息,并工整地张贴在每包货物的包装外侧)。
4、本项目需按照采购方要求,将图书分类配送到采购方指定的接收地点。投标供应商需在采购人指定日期内,按照采购方要求配送服务到指定接收地点,并与相关接收人员办理签收、接收手续。投标供应商未在指定日期内完成配送,每延期交付一天扣除总额5‰货款。
5、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全部负责。投标供应商送货前须提前通知采购人和接收人,按照采购人和接收人要求送货上门到指定地点后,并负责卸货、拣分,所送图书要打包工整,摆放整齐。投标供应商在送货时,随货要提供接收清单和货物清单。接收清单一式五份:一份接收单位留存,一份交给监收单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两份交给采购单位,一份供应商自留。接收清单应注明项目名称、包号、送货单位、送货人(联系电话)、送货数量(包数)、每包货物的详细信息(与货物清单每包信息要一致)以及接收单位(盖章)、接收人(签字附联系电话)以及接收现场照片等信息。
6、投标供应商应严格依照采购人订单及订数配送图书,如出现不符合采购人订单要求的图书应无条件退换,收到更换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免费更换有问题的图书。采购人验收中,若发现所送图书出现开胶、缺页、散页、倒装、划痕、破裂等的图书,投标供应商均应无条件退货。投标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未按照采购方要求,导致图书出现质量问题时,投标供应商必须负责及时退换。
7、以下为2023年锦州市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采购目录,本项目采购图书总量为56100册,每个农家书屋采购图书50种,共计采购1122包。
中共锦州市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