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广西新闻出版技工学校关于新校区食堂综合楼及田径运动场工程检测服务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采购询价,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广西新闻出版技工学校新校区食堂综合楼及田径运动场工程检测服务
(二)项目服务地点:广西南宁-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路7号
(三)检测服务项目控价金额:40万元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广西新闻出版技工学校新校区食堂综合楼及田径运动场工程检测项目 |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路7号 2、工程范围:广西新闻出版技工学校新校区食堂综合楼及田径运动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附属配套设施等。 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3379.66平方米,拟建一栋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的食堂综合体,总建筑面积7576.3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191.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4.80平方米;单体规划高度23.05米,单跨跨度最大44.1米;建设300米8跑道田径运动场、主席台(含显示屏)等室外运动场及配套,配套建设场地清表及平整、室外总平绿化工程、室外总平硬质铺装、室外总平照明等室外工程。 4、要求工期:280日历天,定额工期280日历天。 5、工程造价:2600万元 二、服务内容 1、对施工项目进行建筑材料检测、回填土检测、环境检测、节能检测、绿色建筑检测、基桩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等. 三、项目实施要求: (1)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均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上岗证,供应商响应时提供为其缴纳的响应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谈判供应商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要求: A.实施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成交供应商在职在岗员工,参与响应时须提供人员名册、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响应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连续三个月材料复印件; B.项目开展后若要更换实施人员的,必须书面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同时替换的人员资质不低于被替换的人员,替换人数不超过投入人员数量的20%。 (3)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现场核实实施人员身份,若发现与响应及报备时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停止其服务并要求更换实施人员,若出现上述问题累计达3次的,采购人有权向采购监督部门申请终止服务合同。 四、服务质量要求:工程检测质量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 | 1 | 项 |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资质要求:
(1)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等资质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其他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评标方式和评标结果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校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4、评审标准:评审小组将以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分值权重构成100%= 价格分值权重20% + 技术分值权重50% + 商务分值权重30%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 分值 |
1 | 价格分 | (1)有效报价范围:为低于招标控制价,满足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的竞标总报价。 (2)基准值A:为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所有竞标总报价的平均值。 (3)某供应商的竞标总报价(Bn)等于基准值(A)时得满分10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供应商报价每高于基准值(A)1%的扣1.5分,每低于基准值(A)1%的扣1分,从而计算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本项满分100分,扣完100分为止)。 (4)计算公式: Bn>A时,供应商报价:Bn得分=100—1.5×100×(Bn—A)/A Bn<A时,供应商报价:Bn得分=100—1×100×(A—Bn)/A | 满分100分,分值权重 20% |
2 | 技术分 |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 满分100分,分值权重 50% |
2.1 | 检测技术方案 | 优(40分):检测方案工作思路清晰,对本项目特点了解透彻,检测方法针对性强,技术组织实施方案详实,并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和先进、措施切实可行。检测方法先进,技术创新。 良(25分):检测方案工作思路较清晰,对本项目特点了解较透彻,检测方法针对性较好,技术组织实施方案较合理、可行,具有系统性、措施切实可行。 中(10分):检测方案工作思路基本清晰,对本项目特点了解,检测方法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检测技术方案基本齐全,方法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可行。 差(5分):检测方案工作思路基本清晰,对本项目特点了解不够透,检测方法针对性较差,检测技术方案一般,工艺落后、方法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差。 | 满分40分 |
2.2 | 检测质量控制方案 | 优(20分):质量控制重点分析到位、明确;质量目标分解、规划合理,质量控制体系健全,质量控制措施有效可靠,控制手段先进完善。 良(15分):质量控制重点分析比较到位、明确;质量目标分解、规划比较合理,质量控制体系健全,质量控制措施有效可靠。 中(10分):质量控制重点分析基本到位;质量目标分解、规划基本合理,质量控制体系基本健全,质量 控制措施基本合理。 差(5分):质量控制重点分析不到位;质量目标分解、控制重点分析不到位;质量目标分解、规划不合理,质量控制体系基本不健全规划不合理,质量控制体系基本不健全。 | 满分20分 |
2.3 | 检测进度控制方案 | 优(20分):节点或阶段工期明确,进度控制重点明确;工期总进度控制方法、流程、措施科学,有优化,工期控制点设置合理,控制措施与手段可靠有力。 良(15分):节点或阶段工期、进度控制重点比较明确;工期总进度控制方法、流程、措施比较科学,工期控制点设置比较合理,控制措施与手段可靠有力。 中(10分):节点或阶段工期、进度控制重点基本明确;工期总进度控制方法、流程、措施基本科学,工期控制点设置基本合理。 差(5分):节点或阶段工期、进度控制重点不明确;工期总进度控制方法、流程、措施不科学,工期控制点设置不合理。 | 满分20分 |
2.4 | 服务承诺 | 优(20分):服务承诺很好满足项目需求,能为招标方提供完善的服务。 良(15分):服务承诺较好满足项目需求。 中(10分):服务承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 差(5分):服务承诺简单,无法满足项目需求。 | 满分20分 |
3 | 商务分 |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 满分100分,分值权重 30% |
3.1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 (1)检测项目负责人持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岩土工程师的得20分。(本项满分20分) (2)拟投入的其他检测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个得10分;中级职称的每个得5分。(本项满分30分) 注:需提供拟投入人员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 满分50分 |
3.2 | 业绩分 | 供应商2021年至今承接过房屋建筑类或市政工程类检测项目的,每项得10分,满分50分。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 满分50分 |
总得分=1+2+3 |
三、响应资料组成(参照附件)
(一)响应文件内容: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资格声明函;
4.投标函;
5.报价表
6.投标人情况介绍;
7.投标人业绩证明文件;
8.售后服务方案
(二)报价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报价文件用A4纸打印,密封后须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电子投标,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一)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北大北路24号广西新闻出版技工学校总务科。
五、联系电话、结果公示地点
1.询价成交结果在我校网站公示;
2.技术咨询联系人:陆老师联系方式:18076573820;
3.交资料联系电话:梁老师联系方式:0771-2200536;
4.广西新闻出版技工学校纪检监察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771-2200521。
广西新闻出版技工学校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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