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安全警示案例集制作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T2411E85),招标人为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讯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安全警示案例集》视频制作及出版、《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安全警示案例评析》出版物的设计与印制,未来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奖项申报服务。
(2)服务期限:自中标方与招标方完成协议签署起,至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交付。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项目预算:14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2.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和信誉:
2.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图书出版许可证》。
2.2.2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标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上述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2.2.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2.2.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6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汇款或转账(必须以投标人对公账户汇入或转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招标代理机构户名:国讯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丽泽商务区支行,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号:110932339510101)凭证复印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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