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于2023年12月25日9:30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排序第一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第一名: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建造师:罗时波注册证书编号:赣1362021202200197;
技术负责人:周军;
施工员:汪龙镇;
质量员:溥帆;
材料员:彭丽;
专职安全员:吴来强、舒柏;
中标价:55737898.02元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8日
预中标单位为: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评标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情况:
1.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1.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期;2.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P11第12小点①②④格式自拟内容作出书面承诺。
2.江苏金宇通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1.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P11第12小点①②④格式自拟内容作出书面承诺。
3.湖北长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项目负责人文晓峰一级建造师证书使用有效期已过期。
4.浙江宁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1.所有拟派人员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2.安全员未响应和满足招标文件P11第(7)小点本项目需配备专职安全员2人的要求;3.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P11第12小点①②④格式自拟内容作出书面承诺。
5.内蒙古新开元建设有限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P11第12小点①②④格式自拟内容作出书面承诺。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周祥
异议受理电话:19070606520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万安县发改委:0796-5701207
万安县招标办:0796-5701647
万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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