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货物采购)
包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万元) | 总价 ( 万元) | 备注 |
001 | 国内版 F 类纸质图书 | 批 | 1 | 57 | 57 | |
002 | 国内版 G-K 类纸质图书 | 批 | 1 | 37 | 37 | |
003 | 国内版 A-E 类纸质图书 | 批 | 1 | 18 | 18 | |
004 | 国内版 N-Z 类纸质图书 | 批 | 1 | 13 | 13 | |
合计(万元) | 125 | |
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仅作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 .本项目采购内容 4 个合同包,采购预算 :125 万元,每包确定 1 家中标供应商。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及年检记录。投标人可选择全部或个别包组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如同时参投两个及以上包组且综合得分排序同时为第一,则推选为预算金额较大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不再推选为其他包组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每个包组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折扣率为 100% ) , 超过每个包组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4 . 001 包 采购图书范围: 2023 年 11 月 30 日(含)以前国内在版编目数据 F 类(经济)纸质图书; 002 包 采购图书范围: 2023 年 11 月 30 日(含)以前国内在版编目数据 G 类(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H 类(语言、文字), I 类(文学), J 类(艺术), K 类(历史、地理)等纸质图书; 003 包 采购图书范围: 2023 年 11 月 30 日(含)以前国内在版编目数据 A 类(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B 类(哲学、宗教), C 类(社会科学总论), D 类(政治、法律), E 类(军事)等纸质图书; 004 包 采购图书范围: 2023 年 11 月 30 日(含)以前国内在版编目数据 N 类(自然科学总论), O 类(数理科学和化学), P 类(天文学、地球科学), Q 类(生物科学), R 类(医药、卫生), S 类(农业科学), T 类(工业技术), U 类(交通运输), V 类(航空、航天), X 类(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Z 类(综合性图书)等纸质图书。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以合同额度内实际到货图书按实洋金额分三次支付货款(无息)。
第一次付款: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中标通知 20 个日历日内完成部分供货及有关辅助服务如运输、图书加工、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后,若无质量问题,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审批通过后,提供到货验收清单,中标供应商按实际到货验收情况开具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十五个日历日内(如果遇到采购人封帐期,封帐期不计算在内)向中标供应商付款(实洋金额)。
第二次付款: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中标通知 150 个日历日内完成部分供货及有关辅助服务如运输、图书加工、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后,若无质量问题,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审批通过后,提供到货验收清单,中标供应商按实际到货验收情况开具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十五个日历日内(如果遇到采购人封帐期,封帐期不计算在内)向中标供应商付款(实洋金额)。
第三次付款:待中标供应商完成全部供货及有关辅助服务如运输、图书加工、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后,若无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商提出申请并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审批通过后,中标供应商按实际到货验收情况开具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十五个日历日内(如果遇到采购人封帐期,封帐期不计算在内),采购人以合同额度内实际发生的图书按实洋金额一次性付清最后一批货款(无息)。
图书实洋金额 = 图书定价×中标折扣率
三、★供货服务地点及服务时间
供货服务地点:东北财经大学图书馆
供货及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所有采购的纸质图书到货加工完成之日止。
四、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 双一流 建设目标及目前国内中文纸质图书出版发行现状,为更好地满足我校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需求,提高购置纸质图书专业化水平,提高供应商集中力量组织货源的能力,东北财经大学图书馆对 2023 年纸质图书实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内容分为 4 个合同包,每包确定 1 家中标供应商。项目总预算 125 万元。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图书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2004 年 12 月 24 日新闻出版总署令第 26 号 ) ;印刷技术执行 GB9851 标准;印刷质量评价依据 CYZ—91 标准;图书开本及幅面规格执行 GB788—1999 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 .质量要求
( 1 )投标人能够提供公开发行的国内版纸质图书,不得提供盗版图书或非法出版物,并在投标文件中郑重承诺提供何种质量售后服务。
( 2 )中标人不得向采购人提供非法出版物,如果出现二次以上提供非法出版物,采购人可以免责终止合同。
( 3 )中标人在配书时有义务对采购人预订的图书进行质量把关。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应该予以退换,不能以已加工为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4 )对于活页图书、 48 页以下的图书、试卷,以及专业深度未达到大学本科学生需要的图书,中标人都应无条件退货。特殊开本和装帧形式的图书,以及图书价格发生变化的高价书要与采购人联系确认后供货。
( 5 )中标人不得自行搭配和追加非采购人订购的图书品种和复本的数量。采购人有权对已到货的、但内容不符合东北财经大学教学科研需要和水平的图书给予退货。
2 .技术要求
( 1 )中标人能够按期提供《社科新书目》、《科技新书目》、《上海新书目》及其他自编供货书目和国内知名中央级、大学级出版社图书和地方版图书书目数据的印刷版和电子版。在没有版本变化的情况下不得重复,书目中不得含有特价图书信息。同时,必须能够按期提供以下国内各大出版社 2023 年 11 月 30 日(含)以前可供书目的完整数据(每周一期):
001 包:经济科学出版社、经济管理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002 包:高等教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生活 . 读书 . 新知三联书店、译林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003 包:中国法制出版社、人民出版社、红旗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004 包:科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 2 )中标人能够提供标准的图书 MARC 书目数据,数据中应包括读者使用对象和图书内容介绍等信息。所有电子版书目应为 MARC 和 EXCEL 两种格式,且提供的所有数据能在汇文管理系统中无障碍使用。
( 3 )中标人对图书的分类标引要严格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执行;主题标引严格按照《中国分类主题词表》( Web 版优先)执行。 CNMARC 数据著录要求详尽,相应字段有则必备,能够完整反映图书信息。
( 4 )中标人能够提供图书的标准 CNMARC 编目数据, CNMARC 编目数据要求应符合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 CALIS )著录规则,并以《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 CALIS 联机合作编目手册》以及 CALIS 新发布的规定为著录规范。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 .采购服务标准
( 1 )中标人应建有功能较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图书电子商务网站,便于供需双方通过网络开展业务工作。
( 2 )中标人应具有较完善的图书配供技术和服务条件,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一定规模的图书采购网络和仓储空间以及可供团体选购图书的专卖场所,经营图书品种丰富。有能力组织或协助采购人参加全国性 / 地方性图书展销活动,协助现场采购,承担物流运输工作。
( 3 )中标人所提供的图书须适合大学及以上读者层次使用,数据中应剔除高职高专、远程教育及各种职业类考试用书。
( 4 )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提出的任何公开发行的国内版中文图书订单。电话订购和网上订购都视为订单。订单上的数据如果与实际图书出现题名不符、国际标准书号变更、实际书价超过订单书价,中标人都应与采购人联系查询,由采购人核准。中标人对重复订购、大码洋、大订数、特殊装订、特殊开本、散页图书,应与采购人联系。中标人可提供网络购书服务。
2 .配送服务标准
( 1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指定地点的免费图书配送服务。同时,应对配送的图书进行防湿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图书安全运输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中标人发往采购人的图书,每一批次的品种要控制在 80-100 种之内。每包图书重量一般不得超过 20kg 。以下情形图书需单独设立批次:
1 )分上、中、下册的书,使用同一 ISBN 号;
2 )英语教学类图书的教师和学生用书,使用同一个 ISBN 号;
3 )系列书或丛书等一整套书,使用一个 ISBN 号;
4 )连续出版的年鉴或发展报告等,使用一个 ISBN 号或 ISSN 号;
5 )有附赠图书或附件的图书。
总之,凡是无法做到一书一 ISBN 号的图书都单独设立批次。
( 3 )图书清单一式二份,用碳素复写纸打印,一份封装于图书包内,一份交送采购人。随书清单包括每一批次配送图书的汇总表和明细表。汇总表和明细表各一份,中标人都需盖章并签字。汇总单两页以上要盖骑缝章。汇总表需写明东北财经大学图书馆、收货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发货日期、发货批次号、包数、总种数、总册数、总码洋、折扣、总实洋、签收人,以及每包的种数、册数、人民币码洋、折扣、实洋、签收人。明细表包括每包书的包号及每包中每种图书的序号、 ISBN 、题名、出版社、单价、数量、人民币码洋、折扣、实洋,及每包数量、人民币码洋、实洋、小计等。
( 4 )每册图书在包中的封装顺序应与图书清单顺序一致,即开包后清单中的第一本图书应该处于封面朝上的第一位置,其他类推。
( 5 )图书如果附光盘,则将光盘取出,每批次图书所附的光盘装到一个袋子中,随书发出。
( 6 )图书在发运手续办理后 24 小时内,中标人应通过电话或传真告知采购人,以使采购人准备接货。
( 7 )图书在到达采购人所在指定地点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中标人负责。
3 .加工服务标准
( 1 )中标人须能够免费提供驻馆加工与远程全加工服务,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图书加工,包括图书拆包、夹磁条、贴条形码、数据加工、贴书标、盖馆藏章等。
( 2 )图书拆包。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派加工人员进行图书拆包、查验等工作。加工人员应对图书的数量、质量、价格等进行核查,主要核对到货清单与实物图书书名和价格及复本数等是否一致,是否有残缺,遇到有问题或附件的图书(如无单独书价或 ISBN 号的图书),需与采购人及时沟通。
( 3 )夹磁条。中标人应保证使用采购人指定的美国 3M 公司 16cm 钴基可充消磁条。磁条须贴在图书正文第 30-31 页中间夹缝隐匿处,并保证加工完成的每册图书只贴有一根完整 3M 可充消磁条。
( 4 )贴条形码。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号段打印双排条码标签(规格尺寸为 49mm*19mm 、直 / 圆角、防水自保护膜)每册书贴 2 个同号条码,分别贴在书名页和正文第 31 页的右上角,如无书名页,贴在目录页右上方或正文第一页右上方位置,连续计页的多卷书则粘贴在第一个含有 31 页的页码上(如 331 页, 531 页等)。条形码粘贴要求准确、端正、无错漏。同一批次内号码应连续,无断号。
( 5 )数据加工。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图书均配备符合 CALIS 标准的 CNMARC 数据,具有原始编目加工服务能力。加工人员必须具有 CALIS 中文图书三级编目员资格认证书和上载权限。中标人提供的编目数据准确率应保证在 98% 以上。采购人有权对编目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人员采购人有权随时要求中标人更换。
( 6 )贴书标。在每册图书的外封面书脊下端和书尾页上端中间空白处各粘贴 1 个书标,如果为双封面图书则要在内封面再粘贴 1 个书标,书标采用蓝框单杠书标(以采购人提供的样品为准)。书脊下端书标外再贴一张书标保护膜。
( 7 )盖馆藏章。盖馆藏章 2 个,分别盖在书名页正中偏下位置和书口中间位置,要求印迹清楚,位置端正。
4 .期限效率
( 1 )中标人在收到订单 5 个工作日内,必须书面回复是否能订到该种图书。临时、急用的在 24 小时内回复,最迟不得超过 48 小时。三个月内到货率不得低于 80% 、六个月内到货率不得低于 95% ;现场选购图书三个月内到货率不得低于 98% ,六个月内保证 100% 到货。尚未出版、取消出版、陆续出版或绝版的图书除外。
( 2 )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的读者推荐购买图书、急编书的及时送达。通过快递、专程送货上门等方式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对于未采购到的图书,中标人要定期向采购人提供反馈信息以及未采购到的原因并尽快补缺。对于超过 60 日尚未订到的图书,采购人有权续订或取消订单。
(五)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质量验收标准:图书(或期刊)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2004 年 12 月 24 日新闻出版总署令第 26 号公布 ) ;印刷技术执行 GB9851 标准;印刷质量评价依据 CYZ—91 标准;图书开本及幅面规格执行 GB788—1999 标准。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简介。(含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内提出的要求,本着信守承诺、高度负责和长期合作的精神,从采购人的角度充分论证和提供投标方案。图书的供货质量、供货速度、到货率、售后服务、企业信誉、书价折扣等因素将作为本次招标着重考虑的因素。
五、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郑重承诺提供何种质量售后服务,保证无盗版图书、无非法出版物、无特价图书,对于图书出现的错订、破损、缺页、污损、附件不全及印刷错误等情况须无条件 ( 不论加工与否 ) 退换,并应对投标产品提出切实可行的退货、更换、赔偿方案,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条款
1. ★违约责任
1.1 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 10 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 10 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1.1 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2 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1.1.3 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2 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2.1 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 0.05% 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 10% 。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1.2.2 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 10 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
1.2.3 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2. 不可抗力
2.1 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2.2 本条所述的 不可抗力 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
2.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3. 争端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